你能想象吗?救护车鸣着急促的警笛,闪着刺眼的警灯,可就是过不去一群穿着红衣服的大爷大妈。这不是拍电影,而是7月15日傍晚在辽宁朝阳大凌河景区真实发生的事儿。
那天黄昏,监控摄像头记录下了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:近百名身穿红上衣、白裤子的中老年人排成三列纵队,把整条临河道路堵得严严实实。救护车和消防车闪着警灯从后面赶来,按理说正常人都知道该让路吧?
可这帮人就是不让!
你看那画面,救护车在后面滴滴按喇叭,警灯闪得人眼花,这群人就跟没听见似的,队形整整齐齐地继续往前走。最后救护车没办法,只能靠边停下,眼睁睁看着这支队伍举着印满广告的大旗子,从车旁边大摇大摆地走过去。
那个阵势,就跟阅兵似的,整齐得很!
这事儿要是就这么过去了也就算了,可领队的话更让人火大。这哥们儿振振有词地说,救护车只是在“待命”,不是真有急事。还说他们走的是“非机动车道”,有什么问题?最绝的是这句话:“要真有人落水,我们肯定帮忙!”
我去,这话说得,就跟做好事还得看心情似的。救护车出动还分真假吗?难道非得等人死了才算急事?
网友们一听这话就不干了,开始深挖这个领队的底细。这一挖不要紧,发现这位“退休老师”根本就不是什么单纯的健身爱好者。人家是“夕阳红徒步俱乐部”的负责人,这个俱乐部可不是免费的公益组织。
每个人一年得交480块钱!
你算算,一百个人就是48000,这还不算他们拉的那些赞助。队伍里举的那些旗子上印的广告,那都是钱啊!合着这不是什么单纯的老年健身,这是个彻头彻尾的生意。
怪不得队形这么整齐,原来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商业行为!
说到这儿,我想起了前几年发生的类似事件。2023年在辽宁阜新,就因为暴走团把路堵了,有个男的家里老人需要紧急救治,结果被延误了。2017年山东临沂更惨,一辆出租车冲进了占用机动车道的暴走团,当场就死了一个人,伤了两个。
这血的教训还不够吗?
有人可能会说,老年人锻炼身体没错啊,为什么不能走马路?咱们得明白一个道理:锻炼身体是你的权利,可阻挡救护车就是违法行为了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写得明明白白:所有车辆和行人都得给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、消防车让路。谁敢阻挡,轻则罚款,重则拘留。这可不是开玩笑的。
可现实中,有些人就是仗着人多势众,把健身权当成了“占路特权”。
我觉得这事儿的根源在于有些人脑子里的观念有问题。他们觉得自己年纪大,锻炼身体是正当需求,凭什么要给别人让路? 再加上人多胆子大,就有了“法不责众”的侥幸心理。
说白了,这就是自私!
你想想,从民国时期开始搞“车马分道”,到现在咱们讲“车让人”,这文明进步了多少年?每一步进步都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。
老年人锻炼身体当然没问题,可当你的锻炼挤占了别人的生命通道,那就变味了。什么时候健身变成了可以无视交通规则的理由?什么时候整齐的队伍可以践踏公共道德?
再响亮的口号也掩盖不了自私的本质。
更让人担心的是,这种事情要是不严肃处理,会给社会传递什么信号?是不是人多就有理?是不是声音大就有道理?
公共空间不是哪个群体的私人领地,更不是“谁拳头硬谁说了算”的地方。这是需要所有人共同维护的文明试验场。
我们经常说要尊老爱幼,可尊重是相互的。老年人希望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,那也得先理解和支持社会的公共秩序。年龄不是违法的挡箭牌,更不是自私的护身符。
当救护车的警笛再次响起时,每个人都应该明白:让出的不只是几秒钟的路程,守护的是整个社会的底线。
这次朝阳的事件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。公共文明不是口号,而是每个人的实际行动。当我们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时候,首先得学会尊重别人。
说到底,这事儿反映的不是简单的交通问题,而是社会公德和法治意识的问题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肃处理这起事件,给社会一个明确的信号: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挡救护车通行。
我想问问大家:如果躺在救护车里的是你的家人,你会怎么想?如果被堵住的是你家人的生命通道,你还会觉得这些人做得对吗?
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,你觉得这种行为该怎么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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